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官政规〔2025〕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3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17年公告第6号)自2017年6月30日起施行一直沿用至今,该实施细则出台较早,已超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同时省、市分别出台了《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3〕7号)、《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昆民规〔2024〕1号)等文件,与《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部分条款存在冲突,文件内容已不适用,符合清理标准。根据上述情况,牵头单位官渡区民政局决定废止该文件,文件废止决定经官渡区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发布
相关解读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