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以“三变”为抓手,防微杜渐、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增强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效果。
一是变“谈了话”为“谈出了效果”。 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组成谈话组,采取集体谈话或单独谈话的方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全区32名区级领导、13名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涉及人、财、物的15个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不同的谈话对象“量身定制”谈话主题,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启发性,并严肃谈话纪律,做好谈话记录,并对谈话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转变少数领导干部在廉政谈话中 “打折”、“走过场”、“千篇一律”的现象,真正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二是变“盲目谈”为“按照制度谈”。廉政谈话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昆明市官渡区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及《官渡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规定,谈话内容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财经纪律、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转变部分领导干部在谈话中“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回避问题”等情况,以增强谈话效果。
三是变“单向谈”为“双向互动谈”。一是要求谈话对象就相关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搞好整改;二是谈话组充分听取谈话对象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让谈话对象真正打开话匣子,以进一步帮助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谈话组有针对性地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工作要求,以双向交流、沟通思想、提醒帮助、征求意见为重点切实提高谈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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