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官渡分局接市森林公安局出警指令:在新螺蛳湾有市民到一只鹰,请及时派人处置。
接警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官渡分局两民警及时出警处置。在新螺蛳湾二期17区门口,民警接受热心市民张女士移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一只。红隼系市民张女士家及朋友在从长水机场驾车返回昆明的路上,发现一只鹰“噗”的撞在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上,张女士不忍心鹰被过往车辆碾死,下车观看,发现鹰的左腿已经受伤。回到昆明螺蛳店铺后及时网上查找森林公安电话报警。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官渡分局出警民警对张女士爱护、保护动物行为给予表扬。并及时将红隼送交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经救助中心冯主任细心察看,红隼还是一只雏鸟,因撞击过猛左脚关节处已经骨折,先做观察再做出具体的治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