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获首肯
7月21日,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对官渡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报告》做出重要批示:“官渡法院积极创新,勇于实践,闯出一条符合审判规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官渡样本。成效显著,值得借鉴!全市法院要以官渡样本为样本,中院加强指导,各基层院加强学习、借鉴,有力推进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昆明法院品牌,提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官渡区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升级、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各类诉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各类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2016年至今,我院受理案件数(新收加旧存)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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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数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司法体制改革后审判人员数量出现下降,进一步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2016年经两批遴选后我院共遴选出49名法官,2017年预计人均收案将增至633件。
在如此紧张的人员资源配置下,引入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分担“诉累”乃一项必然选择,2015年,官渡区法院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共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应运而生。 共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落实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尝试,在全国属于首家。官渡区法院将公证员中立性调解单独提炼出来,积极鼓励公证机构以受托人、合作伙伴的身份大量开展独立的司法送达、尽职调查、证据保全、参与执行等活动,鼓励公证活动服务于司法诉讼。形成了以官渡区法院为协调指导中心,汇聚人民调解、商会调解、保险诉调、公证调解、司法确认为依托,以工商、保险、公证、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四位一体”调解组织平台,逐渐形成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整体合力,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不同的纠纷解决渠道实现诉求。在法院参与下共调解成功638件,调解率达100%,均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接受委派案件323件,调解成功20件,进行司法确认18件,出具调解书2件,案件类型覆盖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接受司法文书送达委托2470件,实际送达1624件,送达成功率为65.75%。
在司法资源日趋紧张的当下,引入公证这样专业且高效的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是正确而理性的选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云南“官渡模式”和“明信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下一步,官渡区法院将以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为契机,按照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下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巩固取得的工作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在改革创新中破难题、补短板,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