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于2016年9月3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市交战办关于开展《国防交通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区级相关单位关于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7月14日,官渡区交运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国防交通法》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全体干部对《国防交通法》的认知程度,调动了交通系统全体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宣传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熊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