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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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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7-12-15 16:57:20 信息来源: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369

    第一部分 贷免扶补

    一、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贷”是指什么?

    答: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二、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

    (一)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给予税收优惠;

    (三)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

    (四)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三、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创业项目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由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评审后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创业导师帮扶: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为其介绍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帮扶: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补”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3—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创业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增加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六、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八、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我市为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倘甸“两区”,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九、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一)创业人员向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二)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三)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四)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十、 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一)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

    (二)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三)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

    (四)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十一、 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答:(一)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及时为申请人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

    (二)对确定扶持的创业人员推荐和审查创业项目,项目确定后帮助其进行工商登记;需要培训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

    (三)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一)创业者要向县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交一次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其中,聘用的人员必须是本省户籍的人员;

    (二)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报送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拨至申请者本人。


    第二部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 什么叫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二、 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以下9类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妇女列入重点对象。


    三、 如何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一)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等待县级承办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四)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四、 到哪里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县级就业服务部门(或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


    五、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一)贷款额度:

    1、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

    2、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

    (三)还款方式:借款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六、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

    (一)贫困地区(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两区)上浮3个百分点;

    (二)其他地区上浮2个百分点。

    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及借款人协商确定。


    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内享受财政贴息。

    (一)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二)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八、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一)保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或其他人员作担保;

    (二)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九、 网络商户申报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网络商户(包含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和未登记的)申报“贷免扶补”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二)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三)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四)网店情况: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等;

    (六)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

    (七)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小微企业贷款?

    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小微企业包括型按工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 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认定: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县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二、 小微企业到什么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一)申请部门: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

    (二)贷款额度:符合小微企业贷款条件的,由企业注册地的县级劳动就业服务局认定其新招用人员情况,经市级经办部门审核后向经办银行推荐,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贷款期限: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三、 小微企业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

    答: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四、 小微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比例是多少?

    答:选择财政贴息的小微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自行承担另外50%和上浮利率。


    五、 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

    答:抵押、质押担保。经经办银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六、 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一)由企业向县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审定企业申请材料;

    (三)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申请吸纳就业人员情况认定。认定后由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向经办银行推荐;

    (四)按经办银行要求,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五)经办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七、 申请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二)《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复印件(必须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盖章);

    (五)企业职工花名册复印件(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花名册);

    (六)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

    (七)企业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名册复印件(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工资发放名册);

    (八)足值的抵押品产权证明复印件(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


    八、 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能将贷款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吗?

    答:不能。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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