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2001年6月8日晚11点左右在云南省昆明市凉亭综合大楼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案件受害人是大学刚毕业当老师的女孩,而害他的就是在中学一起年过书的杨松伯,都是昆明市第八中学的。当晚杨松伯电话约她到上班地点见称最后一面一定要见见,女孩去了 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由于身受重伤脑部也未避免到。就在女孩坐下喝了杨松伯递给他的水后,发现他时已是第二天早上6点 而且是在楼外,也许犯罪嫌疑人以为把她弄死了 所以抛尸到楼外。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至今女孩从死亡线上救活了,全身重伤的她已经不再年轻时候的美丽和自信了,更多的是自卑失落.被破相了的她还曾被医院宣布她终身只能在病床上度过的她坚强的奇迹般的重回地面恢复了16年前被害的记忆,所有期望和期待一股投向人民警察,希望公正廉明的警察能给他伸张正义严惩杀他害她的杨松伯,让杨受到应有的制裁。还他一个晴天.因为时间由于此案到现在时间太长,给公安机关凉亭派出所破案收集证据带来很大困难,就只能一等再等这样又一个月过去了凉亭警方还是没给我们一个说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定会将杨松伯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人在做天在看什么时候相信警方定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该受到发律的审判!跪求上级部门领导替我主持公道,将害我的人杨松伯绳之以法(1:当晚杨松伯要跑路!2:曾一次偶遇他 他慌忙就跑还说了一句话:不要再追究了。那人已经死了!)杨说的那人就是当晚和他一起在值班处凉亭综合大楼内将我2次打到在地不让我离开办公室的西藏人.后来当我被抢救活下来意思清醒也就是今年2月,才知道跑路是犯法才那样说,询问家人,结果家人说当时警方告诉他们是交通事故,之后再无来访。不知道为何警方要那样说,而且我的法医伤情鉴定清清楚楚是被钝器所致。这一切现在只有请政府为我的血案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