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免扶补
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贷”是指什么?
答: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二、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
(一)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给予税收优惠;
(三)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
(四)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三、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创业项目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由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评审后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创业导师帮扶: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为其介绍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帮扶: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补”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3—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创业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增加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我市为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倘甸“两区”,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九、“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一)创业人员向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二)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三)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四)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十、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一)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
(二)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三)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
(四)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十一、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答:(一)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及时为申请人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
(二)对确定扶持的创业人员推荐和审查创业项目,项目确定后帮助其进行工商登记;需要培训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
(三)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一)创业者要向县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交一次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其中,聘用的人员必须是本省户籍的人员;
(二)具体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报送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拨至申请者本人。
咨询电话:6715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