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办理初审需要些什么材料?
答: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办理的相关依据和材料如下:
一、 项目名称: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办理初审
二、 办理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 办理对象:
1、 女方工作单位在关上街道办事处范围;
2、 女方户口在关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
四、 办理范围:
1、 夫妻双方一方属初婚(未生育)、一方属再婚(生育过一个孩子);或双方均属再婚,其中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夫妇;
2、 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
3、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4、 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5、 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6年的。
五、 申请材料:
1、 计划内二孩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向单位或所居住社区领取;
2、 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孩出生证、双方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 双方近期婚育情况证明(单位计生办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县级计生部门公章);
4、 女方近期孕检报告单(医院出具);
5、 双方当事人申请;
6、 其它补充材料。
六、 申报程序:审核、上报
七、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上报
八、 咨询电话:67152510、6717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