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核发《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
(二)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营业执照);
(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文件;
(四)清真食品质量承诺书;
(五)个体工商户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自办清真餐厅应当提供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清真食品质量承诺书以及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提供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小1寸彩色照片1张;
(八)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的,提供法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