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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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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8-09 14:53:05 信息来源: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87

    申请核发《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

    (二)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营业执照);

    (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餐饮服务许可文件;

    (四)清真食品质量承诺书;

    (五)个体工商户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自办清真餐厅应当提供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清真食品质量承诺书以及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提供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小1寸彩色照片1张;

    (八)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的,提供法人委托书。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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