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
二、政策依据:《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官渡区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暂行办法〉的通知》(官政发[2007]3号)三、三、受理对象:
凡户口属关上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精神病患者。
四、办理程序:
1、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残疾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及照片两张(半寸近期免冠照)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和填写《官渡区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由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上报街道残联,街道残联当月报送区残联审批后,次月开始享受每月30元的免费服药补助。
五、咨询电话:67174220、6717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