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城市居民医疗救助
二、受理条件:关上街道辖区城镇居民
三、申请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
2、出具出院证复印件,医药费用发票或者盖有医保报销情况及报销金额发票复印件;
3、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应由主治医生出具病情证明(并加盖医院病情证明章);
四、办理程序:
1、本人携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
2、户口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后出具调查证明,并辖区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附照片复印件);
3、社区汇总报街道办事处后,街道办事处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五、咨询电话:67171646、67179453
六、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医疗救助:
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吸毒、违法犯罪等原因发生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