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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项目投资本案证
    来信时间:
    2019-07-05 10:13:09
    来信内容:
    区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是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管理办法将项目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取得由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各改革局发布的有效期为两年的《官渡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官发改备案【2017】3号,截至今日,该项目仍未建设完毕,请问改投资备案证是否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官渡区政府办
    受理时间:
    2019-07-15 11:39:13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于2017年1月22日办理了恒大玖珑湾小区(KCGD2016-13-A1地块)登记备案(文件号:官发改备案〔2017〕3号;备案项目编码:175301117010003)。经核实,该项目约于2017年6月实质性开工建设,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按照现行的《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备案证不存在失效问题,也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同时已告知该项目单位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若需要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备案证延期出具相关说明,请项目单位按相关程序到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出具。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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