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区对临聘教师聘用及管理相关规定,临聘教师在寒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并进行正常发放,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园)对临聘教师工作经费不允许有结余,每月必须足额发放给临聘教师。 临聘教师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1.临聘教师为官渡区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学校(园)与拟聘任的临聘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区教育体育局、用人单位、本人各执1份)。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学校(园)与临聘教师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2.购买“五险”。用人学校(园)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学校(园)为临聘教师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购买“五险”所需经费的单位出资部分,由受聘教师用人学校(园)负责,个人承担部分由受聘教师所在学校(园)从其工资中代扣缴。 3.管理考核。区教育体育局为临聘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临聘教师日常管理考核由其所在学校(园)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临聘教师奖励、辞退的依据。 4.待遇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区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的临聘教师人数,按照每人每年72297元的经费全包干下拨学校,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单位出资部分)、考核奖励等支出。人员工资由各招聘学校(园)与受聘的临聘教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经教体局核实,学校按照专项经费政策足额发放,从不存在任何截留,挪用,拖欠等行为。学校临聘教师发放工资(含绩效工资)正常时间为每月底前由银行代发。7月、8月份工资也要到当月月底才能发放。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