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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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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区实施“六步工作法” 写好“三字经” 顺利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

    发布时间:2019-08-30 19:20:50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156

    官渡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市有关精神,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实施“六步工作法”,写好“三字经”,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顺利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任务。

     

    一、把握六个关键环节,写好改革“实”字经

    抓实调研准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上级有关精神,明确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做好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基础性前瞻性准备工作。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管理、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抓实组织实施

    成立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强化高位统筹。组建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成立综合协调组、文稿组、区级改革组、干部人事组、资金资产及综合保障组五个工作组。制定印发《官渡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进度安排和时间表》、《官渡区机构改革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忙而不乱。

     

    抓实方案制定

    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昆明市官渡区机构改革方案》报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审定。在省、市机构改革指导组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多轮审核、修改、完善,1月28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区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精神,及时制定印发《官渡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机构改革具体工作任务。

     

    抓实机构运转

    及时开展班子配备、部门挂牌、授予印章、人员转隶等工作。37个党政机构中,涉及班子配备的16个,涉及部门挂牌的28个,涉及人员转隶的18个,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新组建机构正常运转。

     

    抓实部门“三定” 

    通过及时部署、加强培训、分组联系、强化指导、严格程序、层层把关,顺利完成区级部门“三定”工作。于3月8日组织开展“三定”工作培训,印发“三定”规定模版,强调注意事项;区级改革组成立四个“三定”工作指导组,与区级部门加强面对面、点对点指导联系,共同开展好“三定”工作;区级部门“三定”规定经各工作指导组分组审核、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区级部门修改完善、办公室再次集中审核,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及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

     

    抓实配套工作

    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在重点完成部门挂牌运转、领导班子配备、部门人员转隶、印发“三定”规定等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工资审批、国有资产、档案移交等相关基础性保障工作。全区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到位,有效落实。

     

    二、突出六个重点领域,写好改革“深”字经

    推进党委机构改革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应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组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着力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通过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委职能部门作用。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在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集中进行机构职能调整优化,新组建区自然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政府工作部门。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职能职责。保留设置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等部门。通过机构改革,有效加强和完善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职能,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

    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改革后,区人大设工作机构8个,其中专门委员会5个,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改革后,区政协设工作机构8个,其中专门委员会7个,办事机构1个。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政协协商职能。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尤其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后,设区融媒体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2个区委直属事业单位;设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官渡分中心、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综合管理办公室2个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通过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培训指导、集中开展事项梳理审核、分类制定改革方案、推进组织实施等五个步骤,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区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共11个,涉及主管部门7个。通过改革,除执法职能外,上述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全部交由有关党政机关承担,撤销事业单位1个。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开展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于3月20日前同步调整划转到位。

     

    规范街道机构设置

    规范街道内设机构设置,除完成全市规定动作,人口在10万以下的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等5个综合办公室外,结合实际,对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增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街道事业单位设置,除完成全市规定动作,统一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外,设置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做到规定动作同全市统一,自选动作因地制宜。通过规范街道机构设置,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推动治理重心下移。

     

    积极开展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进行广泛调研摸底,及时开展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工作,为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准备。此外,全面推进群团机关等领域改革。

     

    三、 强化六方面刚性约束写好改革“严”字经

    严格控制全区各类编制总量

    在市编委核准下达我区的编制总量内核定区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各类编制,严格实行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限额管理

    统筹优化职能配置,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科学合理设置党政机构。

     

    严格执行领导职数管理规定

    按照《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从严核定部门领导职数。

     

    严格落实“三定”规定

    认真开展党政机构“三定”工作,并在机构挂牌、内设机构设置、领导干部配备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

    坚持机构编制问题专事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凡机构编制事项一律由区委编办受理,并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

     

    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杜绝超编进人、混编用人、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确保全区各类编制实有人员均不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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