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无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关上街道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激励无职党员在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党员受教育、居民得实惠、党建添活力、社会更和谐的良好局面。
按需设岗 因事设岗
设岗定责有针对性
按照街道制定下发《关上街道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各党支部摸清无职党员的底数、文化程度、特长、年龄等个人基本情况,采取“7+n”的形式设定岗位;在设定党务、居务财务监督岗,民事纠纷调解岗,环境卫生监督岗,流动党员服务岗等7个岗位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和“群众需要、书记吹哨、部门报道”哨源申报解决“网格化”管理职责等工作,有针对性设定岗位;利用召开基层民主协商会、居民座谈会、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使设岗定责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以人为本 因人设岗
岗位设置合理化
各社区党总支指导下属各党支部,将岗位名称、职数、细化岗位工作责任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布;采取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党支部充分考虑无职党员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居住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发挥党员特长,把每一名无职党员放到最适合的岗位上,不给党员工作生活增加负担。
明确职责 公开亮岗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无职党员通过申报选岗、支部议岗、设岗定责,与所在支部签订《设岗定责承诺书》,党支部将上岗无职党员岗位及工作职责制表上墙,公示明岗,让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内容,清楚党员的岗位和工作职责,便于对上岗党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以岗定责 强化考核监督
全面落实岗位职责
通过设岗定责,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和责任人,使无职党员“无职有位、上岗有为”;建立健全在岗党员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对上岗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定人员联系上岗党员进行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定期总结表彰,促进岗位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