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李闵航同志:你好!你关于“官渡区图书馆4楼自带书阅览室”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图书馆是开放的、公益性的综合文化服务机构,除了借还书和阅览服务外,还承担着很多的的文化服务,包括少儿、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的读者活动。通过预约方式向社会读者免费提供场地,是一项重要的职能。因此,确有政府机关、社会机构、企业公司等借用图书馆场地开展会议、培训、讲座等情况。
2. 官渡区图书馆四楼的原有的建筑设计中只是一个综合性会议室,没有自带书阅览室。为了拓展图书馆的服务、方便读者,区图书馆从会议室分隔出一半空间作为读者使用的“自带书阅览室”。这样做的初衷是在没有会议、培训和相关活动的时候,使图书馆的资源得到充分的使用,把空闲下来的资源提供给读者使用。
3. 官渡区图书馆承担着官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职责。四楼会议室同时也是全区道德讲堂、文明讲堂总堂所在地,每年承担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的宣讲活动和培训的工作。
4. 近期,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官渡区多家单位排练合唱节目,使用图书馆会议室作为排练场地的情况相对较多。
5. 上述情况,的确会对自带书阅览室的读者产生一定的干扰,对此图书馆表示歉意。
针对上述情况,在分隔出自带书阅览室后就建立了内部机制减少对读者的干扰。在四楼开展会议、培训、排练、宣讲等活动的时候,允许自带书读者进入二楼、三楼阅览室自习;2018年在一楼大厅专门设立了多功能的午休区,有桌椅提供读者午休,同时可兼作自习室。
6.图书馆还进一步完善了四楼会议室活动预告机制。对活动提前预告,方便读者选择自习的场所。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