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您关于“官渡区部门网站”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三项第一则第一条的要求: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县级政府部门,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因此我区目前只有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门户网站,原教育局网站也通过整改,为普通网站,而非政府网站。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94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目前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上办事大厅与省级统一新建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前端整合,确保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的入口统一。公民和法人办理涉及到住建、发改、人社、水务、卫计、公积金、综合执法、医保、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审计、投促、商务等相关事项可到云南省政府服务网上大厅(网址为:http://ynzwfw.yn.gov.cn)进行相关材料的查询和事项办理。
备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办理事项步骤:第一步:输入网址或关键词“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首;第二步:鼠标移到切换服务地,选择“昆明市——官渡区”;第三步:根据您的需要选择要办的事项,可点击切换“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或“部门服务”;第四步:以“住房保障”为例,进入到大项清单,选择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第五步:点击“办理”,进入“办事指南”界面;第六步:仔细查阅办事指南,选择你需要的办事方法;第七步:根根据您的办事需要,选择性注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