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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伤残人民警察证
    来信时间:
    2019-09-16 10:37:31
    来信内容:
    请问官渡区户口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在民政局哪个部门办理,联系电话,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官渡区政府办
    受理时间:
    2019-10-14 09:37:51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官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办理伤残人民警察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我局办理: 1、本人申请;2、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3、县级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证明或参公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明;4、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的授衔命令;5、两名以上直接见证人的证明材料;6、伤后入院治疗的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辅助检查结论等材料复印件;7、现遗留残情的检查报告和辅助检查结论(需到州市及以上医院检查);8、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人民警察着警服)4张、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详细情况官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45致电你告知,故在此不再赘述。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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