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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20-03-20 14:54:13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403

    昆明市官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简报(第3期)

    一、监测工作部署情况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昆生环通〔2020〕17号要求,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地表水、空气质量、市县级饮用水源、肺炎定点治疗医院及发热门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官渡监测站于2020年3月17日再次对昆明市第二、六、十、十一水质净化厂及海河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

    二、监测工作协调保障情况

    安全防护物准备情况:

    现场采样人员配备了护目镜、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等用于采样及分析防护。

    三、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官渡监测站于3月17日对昆明市第二、六、十、十一水质净化厂出口水质及海河污水处理站进行了采样分析,共出动监测人员3人,应急监测车辆1辆次

    四、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估意见出具情况

    2020年3月17日昆明市第二、六、十、十一水质净化厂及海河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监测项目为总余氯,污水处理厂在疫情期间加强了外排水的消毒,海河污水处理站消毒方式为机械投药,其余4家水质净化厂消毒方式为机械投药+紫外线消毒。外排水总余氯监测结果均低于0.5mg/L。

    五、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总余氯监测结果已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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