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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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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区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4-28 10:13:43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479

    一、参保人连续不中断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以上,第13个月是在保状态,这时孩子出生或者做计划生育手术,方可享受生育保险。(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17】34号第六条)。

    二、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交件时间为(自孩子出生一年内或计划生育手术一年内);

    三、收件时间及收件地点:每月1—5日的工作日,请到携带材料到“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医保政务服务大厅三楼13号窗口”提交资料。

    三、咨询电话:0871-67169024

    四、官渡区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提供材料为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1份;

    2、住院请提供《出院证》原件;门诊请提供《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3、发票原件;

    4、六样材料复印件1份【分别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报账人本人医保卡、报账人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准生证(也叫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其中准生证和出生证原件也需带来审核】

    5、自2020年3月1日起,凡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医保结算单或增值税发票右上角医院注明“医保或非医保”并盖章。

    以上就为一套完整的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缺一不可。

    五、生育保险报销复印要求

    所需6样材料务必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可分开复印。

    1、正面复印——夫妻双方身份证、报账人医保卡、报账人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并把夫妻双方身份证、报账人医保卡复印在开户银行许可证任意三个角,不遮挡就行(或将开户银行许可证缩印。)

    2、背面复印——准生证、出生证,原件需带来审核,若报销放环、取环、流产,把准生证、出生证换成结婚证即可,原件需要带来审核。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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