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0年二季度官渡区重点排污单位
执法监测情况专报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昆生通[2020]54号),官渡区列入《2020年昆明市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名录》范围的共有4家单位,分别是昆明市第二、六、十、十一水质净化厂。按照方案要求,2020年6月17-24日,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对4家排污单位开展了执法监测工作。
本次执法监测分别对4家单位开展了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相关指标的监测,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家单位均为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