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此信。现在我想反映下昆明市官渡区星都国际57栋201舞蹈室有人借舞蹈室名义搞传销活动。梁明艳,之前在厦门打工,被他朋友(称其曾经在厦门开舞蹈室)联系后离开厦门前往昆明,说是去昆明和朋友一起投资开舞蹈室,两人合伙做生意每人需要投资8万多,才能把舞蹈室转为其名下经营。目前已经投资36000元了,说是要投资8万多才能分红,自从他去昆明以后,和他交流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和他聊天,他说他占40%的股份,当时我说我可否入股,他说他咨询下他的合伙人,但至今没有答复。这个星期,晚上23点过了,我打电话给他,他说在开会,难道一个舞蹈室真的这么忙?因我们离家很远,也向官渡派出所报过警,他们很热情,感谢他们了。现在我们无法找到充足的证据证明传销一事,还请区长督促当地派出所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下,让他尽快从传销的阴影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万般感谢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