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及《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信用〔2020〕6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制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由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拟定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联系单位: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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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1: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附件4:关于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