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湖天第的一位业主,该项目由云南龙湖嘉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今年一月已经交付使用但到现在房产证迟迟得不到办理,希望尽快的拿到房产证”的问题已收悉,经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龙湖嘉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湖天琅中心,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东至规划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云南省公路局,北至银杏金川项目用地。我局于2019年4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昆明市201900099),于2020年10月办理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龙湖天琅中心项目由云南龙湖嘉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9年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无抵押、无查封。但截止目前,龙湖天琅中心项目并未办理首次登记,暂无法办理后续相关转移登记。 二、办理不动产的相关规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开发项目需先由开发商提交以下材料向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提供含委托双方身份证明的委托书原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项目建设规划总平图)、规划核实意见书(原件);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证或项目经竣工验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6、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含权籍调查报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须有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和不动产测量报告(原件)。 经审核符合要求即可办理首次登记。办理完成首次登记后,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双方,或取得对方授权委托的一方提交以下材料向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渡登记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商品房购房合同; 4.完税证明或确认减免税费通知书; 2021年11月23日15点51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处中心官渡登记处工作人员拨打您电话,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和情况。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