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行文件已废止,《官渡区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昆府登155号)已不再适用,拟废止。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六条、第四十三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废止的具体规定要求,现对该文件进行废止并移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登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mgd.gov.cn),在网站首页的互动交流系统中“调查征集”对废止此文件提出意见。
昆明市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