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七不”工作法
提升公共资源质效
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最大的交易便捷,保障交易工作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积极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七不”工作法(交易规则不混乱、交易活动不跑路、投标准备不仓促、提交材料不繁琐、投标保证金不单一、电子化监管不缺位、质疑投诉不拖延),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在招投标活动中,交易规则不混乱,全面执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为进一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行政监管部门等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按照执行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营造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交易环境, 对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严格按照交易规则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交易活动不跑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官渡区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取消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时递交证照原件或其他材料原件等,实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交易中全流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实现招投标活动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
保证投标准备不仓促,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强化招标投标廉政建设,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官渡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及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项目(标段)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招标项目如有调整的需补发招标计划。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使投标准备工作更充分。
提交材料不繁琐,实现一材多用。
在招投标交易过程中,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开展资料对比复用,实现所有材料“一次提交、长期使用”,取消需重复提交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资料,推动项目在最短时限内完成交易。
投标保证金不单一,减轻投标人负担。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官渡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根据投标保证金收取措施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多样化开展招投标活动,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电子化监管不缺位,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运用好业务监管系统、大数据运用系统、区块链服务系统等功能,对线上线下开标过程、评标过程和评标后续等进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及时了解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依法依规履职监管的情况,有效查找和填补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漏洞,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提供有效手段,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客观、公正,营造了公平、守信的交易环境。
处理质疑投诉不拖延,规范交易活动行为。
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全过程受理,对受理的案件材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投诉要求认真审查、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对调查后的处理结果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有效提高质疑(异议)、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效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官渡区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