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的突破性进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作出总结,还指出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官渡区仲裁院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努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贡献仲裁力量。
践行一线工作法,贴心服务得民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官渡区仲裁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由党员带队。一是设立“流动调解室”,针对一些行动不便或有其他就地调解需求的当事人,实行“调解入企业”“调解入病房”“调解入工地”,在当事人熟悉放松的环境下,就地及时化解纠纷。仲裁调解上门服务,做人民群众的暖心人。二是建立“1+1+1+N”的网格调解模式。由1名党员专职仲裁员+1名兼职仲裁员、特邀调解员定点联系指导1个街道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模式,形成以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为核心,街道调解为主线,指导社区、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的网格调解模式,力争让当事人的劳资纠纷不出辖区,就近化解。
开拓创新解民忧,暖心服务有温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官渡区仲裁院不断为化解劳资纠纷提出新思路新办法。一是成立云南省首家“劳动争议金牌调处室”,由云南省劳动关系金牌协调员主抓调处室日常调解工作,将“温馨调解日”贯彻到每个工作日,让每一位有调解需求的群众都能得到及时高效的调解;二是设立云南省首家“阳光公益调处中心”,聘请10余名热爱公益的阳光公益律师组成调解团队,践行“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的宗旨,大力以调促和,化解劳资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新”驿站温暖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官渡区仲裁院组织党员仲裁员到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活动,推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在劳动争议方面从被动应诉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并在新亚洲体育城社区商业街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康乐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仲裁法律服务站”,将劳动仲裁法律服务进一步设在社区企业楼下、居民家门口,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劳动者提供更加便利的仲裁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传递“新”温暖,贡献“新”力量,展现“新”担当。
“院校互聘、共建共享”,育法治人才
官渡区仲裁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精神,充分发挥仲裁院、云南大学法学院的资源优势,建立云南省首家仲裁院“院校互聘、共建共享”合作机制。一是特聘云南大学法学专家教授担任专家调解员、兼职仲裁员,将劳动法的理论前沿带出校门,输入仲裁实务部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交流融合,有效提升仲裁员队伍的理论研学水平。二是官渡区仲裁院三位专业仲裁员被聘为云南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实务”课程教师,联合探索“教学+实践”双师模式,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与理论相结合,给法学学生们展现“生活中真实的法律”,与高校联合培养适应新时代的应用型、实战型法治人才。着力造就拔尖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来源:区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