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筑牢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防线,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昆安办〔2023〕1号)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近日,区供销社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会。
会上,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甘琴同志以《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相关条例和知识,要求全系统必须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海韬同志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公司要将《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到普通从业人员的全覆盖,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二是要对照《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系统内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内容,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做好日常专项检查,强化督导、细致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