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食用到三分之一,竟发现奶粉里出现虫子及大量黑点,消费者欲开罐检查同批次产品被拒…奶粉安全谁之过?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近日,在昆明都市时报举办的第十二届“3·15”消费者维权普法活动中,官渡法院张鹏法官为消费者维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今年1月17日,市民李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罐售价380元的某品牌奶粉。1月26日下午,当奶粉食用到三分之一时,李女士发现这罐奶粉里竟然出现了虫子及大量黑点。事后,李女士提出想要对同批次产品进行开罐检查的诉求,但遭到了厂商售后的拒绝。
消费者:
奶粉吃到一半出现虫子和黑点
“我们家宝宝当时正处于转奶阶段,1月17日,我买了一罐某品牌奶粉,吃了9天就出现虫子和大量黑点。”李女士说,她当天便联系了超市工作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门店可以做出退货退款或者换货处理。但李女士认为,奶粉安全是很多宝妈重视的问题,自己并不缺这一罐奶粉,而是想要一个说法。超市工作人员随即表示,会将李女士的诉求和相关情况反馈到厂家。

商家:
提供了该批次奶粉相关的质检报告
法官释法: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可要求厂家和商家赔偿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法官张鹏认为,如果李女士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购买的奶粉中有虫子等异物,可能存在被侵权的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结合本案来看,该奶粉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然后由超市进行销售。李女士作为消费者,发现奶粉桶里有虫子等异物后,她既可以向生产企业提出赔偿,也可以向销售企业超市申请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婴幼儿奶粉属于特殊食品种类,若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发现有异物或异样,要注意及时保留购买凭证、现场录像、证人证言、通话录音等证据,对奶粉封罐保存,对异物拍照存证,并妥善保存。
此外张鹏法官认为,因消费者并不具备专业鉴定能力和资质,产品的鉴定应当由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主持完成,采取何种鉴定方式应当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