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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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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参保 精准补助 ——三级和四级残疾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7-24 15:47:59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

    鼓励参保 精准补助

    ——三级和四级残疾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为推动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着力为残疾人生存提供更加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官渡区残联持续开展残疾特殊人群参加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工作,宣传鼓励残疾特殊人群参加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缴纳。

    根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2 )27号)文件要求,残疾等级不同残疾人实行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二级残疾人省财按照 200 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会额对重度残疾人代缴并养老保险费;自2023年1月1日起,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元;四级残疾人按最低档次200元实行补助。区残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工作,通过与昆明市官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联动,比对筛选参保未交费和符合条件未参保人员名册,采用入户走访或者利用区残联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其中重点宣传补助范围、代缴流程、代缴标准等,确保辖区内此类人员知晓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引导残疾人积极正确参保,让残联管理的三级和四级残疾人员应保尽保,对符合参保人员力争不漏一人。

    截止6月份区残联与人社部门核对残疾人名单和参保数据,区残联补助第一批符合条件且参加购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级和四级残疾人,共计443人,补助金额6.68万元。全部通过区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精准补助到参保人手中。

    随着国家基本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更是重中之重,关系到特殊人群得到必要、合理的基本养老保障。官渡区残联各级工作者努力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与各项社会保险,享受各级政策补助,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提升残疾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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