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出人通知》(昆人社通〔2022〕6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留昆就业创业的落户补贴、就业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要严格按照市县资金分担比例(第一档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 、经开区、高新区、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市级分担20%,县级分担80%)安排专门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市级配套资金己于12月到位,区级财政超出的预算资金正在申请办理中,待这部分资金到位,就下拨到个人。官渡区人社局工作人员2023年12月8日9时18分电话联系您,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