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文物局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暨2024年春节前文物安全巡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确保岁末年初、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文物安全形势平稳,官渡区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暨2024年春节前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本次巡查共有4个工作组,由官渡区文物局、官渡区博物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各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从2024年1月15日至1月26日,对官渡区(含原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162项不可移动文物、6处文物收藏单位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用电管理、用火管理、燃香烧纸、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开展工作,逐项记录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并现场书面告知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
下一步,官渡区文物局将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建立整改清单,督促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在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及时防范化解文物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守护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