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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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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来 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

    发布时间:2024-05-20 15:20:49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结合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现将2023年以来工作中取得的亮点、典型经验汇报如下:

    一、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官渡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方面主要涉及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事项。试点改革前,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原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办理。未进驻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难以有效实现“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改革试点后,全部进驻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并由官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2023年,累计完成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7830件。

    (一)试点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1. 建立行政审批联合踏勘制度。为便于与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原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在审批阶段的工作交接,官渡区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由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和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联合踏勘的方式开展现场踏勘,并签署联合踏勘意见;在现场踏勘完成后,官渡区交通运输局依照法定程序出具意见,完成审批工作。

    2. 完善审批信息推送公示制度。官渡区交通运输局每半月在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每月初向官渡大队、滇中新区建管局和经开区规建局抄报上月行政许可信息。对部分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申请人在承诺期满后未按照承诺完成相关事项的,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完成后撤销许可并按要求录入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 建立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机制。实行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和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对少数涉及辖区城市建设管理和征地拆迁等情况相对特殊的案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牵头、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参与的方式,共同完成联合约谈和联合检查,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4. 建立滇中新区和经开区道路运输联合审批监管机制。经多次多方协商,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同时负责经开区和滇中新区(原空港经济区)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建立与滇中新区建管局和经开区规建局许可信息抄报制度。日常监管过程中,遇到同时涉及审批和监管的案件,或涉及辖区城市建设管理和征地拆迁等相对特殊的案件,官渡区推行联合约谈和联合检查制度,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5. 强化地方政府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在政务服务环节,加强与属地街道的对接联系,便于对驾培和停车场等信息核实;在监管环节,加强与官渡区区级各部门和街道的联动,实现部门牵头,联动共管的格局,以达到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和地方管理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地方经济发展。

    6. 建立特殊审批案件会商会办制度。针对经营主体情况不一,类似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过程中存在部分案件无法按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提供场地权属证明等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部分审批报件无法完全与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规定相符合的情况。官渡区试点推行特殊审批案件会商会办制度,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和法律顾问意见后集体决策。

    7. 试点推行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为能有效运用科技手段优化行政工作流程,做到利民便民。官渡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渡大队拟建设智慧审批运营监管系统,将官渡区道路运输审批、监管(含投诉处理)和市场运营融合为一体,在官渡区辖区范围内实现行政审批“全程网办”、道路运输档案信息数字化和运输行业市场运营监管等事项一站式服务,加强交通运输市场运营和行业监管的紧密联系,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市场。

    二、 抓实抓牢路内停车泊位工作

    一是清理规范工作,已完成第一批、第二批路内停车泊位清理规范工作,共清理路内泊位7588个,设置路内停车泊位4091个,并100%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数据平台;第三批、第四批共686个路内泊位清理设置工作正在推进中;第五批路内泊位清理规范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待市级审批后及时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二是无法确认产权道路涉及泊位已全部移交属地街道管理工作,其中:官渡街道完成移交487个,关上街道完成移交333个,太和街道完成移交131个,吴井街道完成移交112个,金马街道完成移交568个,矣六街道完成移交184个,小板桥街道完成移交145个。三是配合市级路内泊位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经2023年3月、4月两次确认,属区政府产权道路共计45条,泊位2187个。2023年5月,联合区国投公司、区财政局完成官渡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清产核资成果及泊位数再次确认工作。2023年12月26日依照市级工作安排圆满完成辖区泊位移交管理工作。

    三、 2023年官渡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日常养护管理

    一是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了道路日常巡查、日常小修保养、水毁应急抢修、绿化管护等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地统筹建设与养护、运营和管理的协调发展关系,保障养护管理机制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制度化开展日常养护工作,做到日常养护有目标、有任务、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持路基各部分完好,不损坏变形;对重型车辆频繁通行,路面局部存在断板、网裂、坑槽、沉陷等病害,通行能力降低的区道昆峨线、跑王线实施养护中修工程,目前项目已顺利完成,投入养护经费约10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官渡区公路通行条件。三是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要求,站在城市建设的高度上,科学规划、统筹考虑,突破性地按照城市道路的管养理念提升官渡区农村公路的档次和水平,实现全区重要公路由专业的清扫保洁公司负责每日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充分发挥了专业管理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控制了养护成本,提升了官渡区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

    (二)全面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见效

    官渡区农村公路已于“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区农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的目标,全区建制村通村公路通畅率已达100%、自然村通村公路通畅率已达100%。2023年,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在持续巩固官渡区前期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官渡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全面实现了官渡区78.983公里(其中:区道11.645公里,乡道38.81公里,村道28.528公里)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打造结构层次更加合理,通畅水平更高,安全条件更好,路域环境更优美整洁的农村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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