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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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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对《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2 15:14:24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

    关于对《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拓东路石家巷93号楼,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3′38.967″,北纬:25°01′50.984″租用石家巷93号楼空置办公室。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59%。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 2115m2。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土,集料,岩石,水泥,水泥混凝土、砂浆,水,外加剂,掺合料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沥青,沥青混合料,压浆材料,钢材与连接接头,路基路面,混凝土结构,基坑、地基与桩基,交通安全设施等。检测规模为公路材料委托送样检测500份/年、道路工程现场检测350份/年。

    项目性质:新建。

    二、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母体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官渡〔2024〕4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的地点、性质、内容、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封闭施工,物料及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封闭措施。

    2、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粪池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布置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06:00)和中午(12:00-14:00)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关闭门窗,减少噪声向外传播。

    4、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有组织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对应标准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项目排气筒未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要求。

    (2)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氮氧化物≤0.12mg/m3、苯并芘≤0.48×10-6mg/m3、非甲烷总烃≤4.0 mg/m3。厂区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 mg/m3监控点处lh平均浓度值,非甲烷总烃≤3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氨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即:1.5mg/m3

    2、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物理实验废水、化学实验废水及生活废水。物理实验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化学实验废水(除危险废物外的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即:PH值6.5-9.5、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基础隔隔音棉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夜间不运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

    4、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高浓度实验废液及前两次清洗废水、试剂包装瓶及废弃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中和处理沉淀沉渣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设置,并做好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废样品、物理实验室沉渣为建筑垃圾,收集后按建筑垃圾委托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非甲烷总烃176g/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65.3g/a。

    五、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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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4611  

    005关于对《云南云交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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