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审计干部必须以更高的觉悟,遵循纪律的“戒尺”,常态化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绷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审计干部是党纪党规的践行者,要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的“明白人”。要深入贯彻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学习《条例》方面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将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自觉对照检视、自省自律,自我剖析,检视个人在党纪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警示震慑,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政治清醒,持续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审计干部是党纪党规的监督者,要做“慎独慎微,慎言慎行”的“老实人”。“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是“一阵风”“一阵雨”,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化在经常,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战力十足。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做到在“学”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弄清楚到底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念好“紧箍咒”,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无论是在审计项目现场,还是在工作时间以外,都要将“党纪大于国法”刻印在心,自觉将党规党纪作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做到“同心同德”“同频共振”“同向同行”,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本色。
审计干部是党纪党规的守护者,要做“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贴心人”。党纪学习教育最终还是要落脚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面,仅是“坐而论道”,而不“起而行之”,那么党纪学习教育终究只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审计的‘尚方宝剑’是党中央授予的,必须对党中央负责,当好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审计干部必须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将学习成果融入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中,以深厚的“学习内功”转化为强大的“服务外功”。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以更好地代表和表达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着力破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群众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对审计干部而言,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不论是8小时以内还是8小时以外,都要恪守党性原则,时时、事事、处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审计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牢固树立“端什么碗就吃什么饭”的理念,自觉净化个人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审计的公权力不被私用、不被身边人借用、不被亲朋好友利用,当好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守护者”,答好党纪学习教育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