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强组织、齐促进、见成效 ——官渡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02 10:51:51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强组织、齐促进、见成效

    ——官渡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切实承担起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官渡区医保部门积极响应号召,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持续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医保部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工作实施。一是建立健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自2024年起,官渡区医保部门坚持每月部署,确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以维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提升思想认识水平。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深刻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我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激发工作的内在动力。三是细化工作标准与规范,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细化了省级首批、第二批及市级自查自纠清单的传达工作,确保各定点医药机构能够明确工作指导依据与标准,减少工作中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促进医药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为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定点医药机构积极行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医保基金管理政策,确保政策理解到位。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加强学习,确保对政策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以在执行中更加有力有效。二是全面排查医保基金管理问题,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准确。各机构逐项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准确反映出来,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三是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定点医药机构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进行整改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同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以案为鉴,推进辖区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升。202417月,官渡区共有15家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主动退回违约资金14.52万元(含机构直退省本级资金8.7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752.69%

    官渡区医保部门将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为鉴戒对象之一,深入分析案例背后的原因和教训,总结出医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项和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设,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提高管理效果和质量水平,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