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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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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综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14:32:30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综合评估项目

    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资金预算:250000元

    二、购买内容

    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综合评估服务采购,主要是完成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梳理统计工作,摸清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量、使用量,做好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要素保障梳理统计工作分为统计准备、统计实施、数据分析和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包括准备统计资料、确定统计对象统计方案、组建技术队伍、现场调查、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清单、削减量清单及使用量清单、编制报告以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目标要求

    做好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梳理统计、综合评估相关工作,并编制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

    五、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方式

    拟委托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等以招标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及电话: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0871-67187598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0871-655112400871-65511241


    昆生环官请〔2024〕22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审核官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综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请示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回复意见的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41014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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