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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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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板桥街道羊甫社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1 16:32:46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67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区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指示和官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官渡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部署,20241021-22日,由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带队、羊甫社区分管副主任、区教体局、社区、居民小组等工作人员在小板桥街道羊甫社区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检查8处校园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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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并落实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是否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且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台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定期开展“除四害”行动;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规范配置和使用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并做相关记录。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是否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供货商、生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协议等;检查食品加工区域内食品储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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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食堂门口未安装挡鼠板;灭火器过期、灭火器数量设置不足;餐具和食材清洗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够完整;食堂操作间电线裸露;电动车停放在食堂内等问题。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拍照登记,责令其限时整改,并对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督促其积极整改留待复查。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增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在校师生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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