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瑞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瑞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瑞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星汇园1幢G-65、G-66
建设单位:昆明瑞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医院总占地面积147.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75平方米,共二层。依托医院现有手术室开展颅腔、胸腔、腹腔手术,在手术室内增设3个宠物住院笼。年接诊宠物2520例(平均日接诊动物7例),美容区年接待动物2160只(日接待宠物6只),接诊宠物主要为猫和狗。项目总投资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4%。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时关闭门窗。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原项目卫生间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来源为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医疗废物等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值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浓度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诊室及住院室产生的医疗废水、洗衣废水、洗澡废水、清洁废水依托原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消毒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等级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即COD≤500mg/L,BOD5≤350mg/L,NH3-N≤70mg/L,总磷≤8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医院污水管道排入星汇园小区建设的化粪池处理,排入星耀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处理进行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噪声经隔离治理后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喷洒消毒剂消毒并袋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紫外灯管由厂家回收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委托有资质公司按照农业部规定《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进行无害化处置;化验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收集、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瑞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四、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187598(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6楼政务服务中心4605办公室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