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国家安全生产政策,进一步提升官渡区供销社系统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日前,我社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我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甘琴全文宣读了《意见》内容,并对文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意见》旨在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明确2025年6月底前,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该机制 。
会议要求,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公司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全面梳理安全风险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对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人员,将按照《意见》要求给予相应奖励 。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识到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重要性。为后续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官渡区供销社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