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领航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领航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领航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岔街45号一层29号、31号商铺
建设单位:昆明领航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00㎡,总建筑面积500㎡,共一层。主要进行宠物诊疗、宠物洗澡美容、宠物疫病预防以及宠物用品、食品销售、动物寄养服务。运营期预计年接诊宠物2880病例(日接诊动物8例),洗澡区年接待动物3600只(日接待宠物10只)。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44%。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2、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来源为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医疗废物等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值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浓度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洗衣废水、洗澡废水、清洁废水进入医院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医院污水管道排入鸿运都市别墅小区建设的化粪池处理,排入岔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噪声经隔离治理后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贮存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80号)、《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加强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紫外灯管由厂家回收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善后处置;化验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收集、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领航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四、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187598(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6楼政务服务中心4605办公室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