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面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高区供销系统各公司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5月9日上午,区联社组织开展《云南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职责任务分工方案》专题培训会,区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各公司总经理、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总和安全生产专管员及双凤干菜批发市场管理方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培训伊始,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甘琴以近期因动火作业引发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直观地展示了违规动火作业带来的严重后果,使全体参训人员深刻认识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理论知识讲解环节,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甘琴结合《云南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职责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对动火作业的定义、分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强调了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作业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需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遗留。
随后,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魏东强调,区供销系统要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因动火作业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一是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动火作业安全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二是严格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开展租赁时,对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租户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具备相应动火作业安全技能。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作业、人证不符等行为的,要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及时解除租赁合同。三是强化警示曝光和举报机制。系统各公司持续开展针对性宣传,宣讲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定期曝光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警示社会。列举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动火作业、未清理可燃物、未配置灭火器材等举报事项,鼓励区供销系统职工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区供销社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区供销社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