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真实,方法是否合理。
2.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否能如实客观反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等。
3. 对企业污染物产生水平、排放浓度和总量,能耗、物耗水平,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情况是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4.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能源、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 清洁生产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科学、规范;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改善。
6. 提出的清洁生产中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可行性是否论证全面,选定的清洁生产方案是否能支撑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7. 对“双超”和“高耗能”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能否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
8. 对“双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其能否替代或削减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