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守护生态六甲 ——官渡区司法局六甲司法所开展“法律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0 14:52:06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四月春风拂岸,绿意满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六甲街道领导干部职工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生态本底与民生福祉,2026年4月10日,六甲司法所以每日晨会法治小课堂为载体开展“法律进单位”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官渡区司法局六甲司法所所长担任主讲人,六甲街道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以“3分钟了解生态环境法典”为开篇,介绍了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与重要价值,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新阶段,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学习紧密结合六甲街道滇池沿岸区位特点与生态环境重点,将法条与辖区实际,民生需求有机结合,让法治学习既有理论高度,更具实践指导性。

        围绕干部履职与群众关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解读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一是聚焦餐饮油烟治理,《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结合辖区沿街商铺、便民餐饮的实际情况,明晰商户经营规范与街道监管职责,守护辖区清新空气。二是聚焦施工噪音管控,强调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应当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设置噪声自动检测系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民生项目建设等实际,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明确法律责任与群众维权渠道,守护居民的宁静生活。三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六甲河道管护、滇池沿岸生态治理、生活垃圾分类、露天焚烧管控等重点工作,系统讲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破坏绿化、违规排污、露天焚烧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为干部履职提供精准法治指引。

        同时,深入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既是生态保护的“硬约束”,也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护身符”,既明确了各类主体的生态环保责任,也畅通了环境举报、公益诉讼等维权渠道,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主动带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做美丽家园的守护者与监督员。

        本次专题学习,有效提升了六甲街道干部职工的生态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下一步,官渡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与街道、社区联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青山绿水、滇池风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