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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医疗机构投诉举报信
    来信时间:
    2026-04-12 23:47:31
    来信内容:
    投诉举报信 尊敬的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本人孔炎龙,性别男,联系电话:132******17,身份证号:411************574。现就本人于2026年4月11日在云南协美私密整形医院(官渡区太和街道环城南路与太和巷交叉口东南40米)医院医疗美容科接受脱毛诊疗服务过程中,该机构存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未履行告知义务以及挂号医师与实际操作医师不符、擅自更换医师未告知两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投诉举报,请求退款赔偿并依法从严查处。 一、违规事实 1. 本人缴纳脱毛费用380元后,医疗机构未出示知情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任何法定文书,未告知任何诊疗风险及注意事项,未让本人签署任何文件,直接开展操作,严重违反知情同意相关规定。 2. 本人挂号医师为赵凯峰,但医疗机构未经告知、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安排其他医师实施操作,挂号医师与实际操作医师严重不符,严重侵犯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二、违法依据及处罚条款 (一)针对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未履行告知义务 1. 对医疗机构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时间:
    2026-04-27 17:07:17
    回复内容:
    孔炎龙同志: 您好! 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员于2026年4月20日现场对云南协美医院开展监督检查,经现场调查及了解情况,投诉人医院双方已自行将病例原件进行了封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取了协美医院《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对患者孔炎龙挂号信息及门诊病历复印件和治疗单、门诊医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进行提取、同时提取了医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现卫生监督员尚未完成调查取证工作,需要您前来配合制作《询问笔录》以继续深入调查,卫生监督员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5时50分电话联系您,将现有的调查情况告知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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