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官渡区校园法治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权益保障体系,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安全自护能力、家长依法履责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事件发生。近日,官渡区司法局组织金马司法所、矣六司法所联合区教体局等部门,走进辖区学校开展“护苗沁童心”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
护苗沁童心 法治护青春
5月29日,区司法局联合金马司法所、金马街道、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分两支队伍走进东站实验中学和官渡区第二中学。在东站实验中学,邀请到北京市高通(昆明)律师事务所何程晨律师,为初一年级200余名学生开展以“青少年普法教育——青春的‘法治安全带’”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何律师立足初中生身心发展特点及校园生活实际,结合自身办案经历与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2026年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核心变化进行了重点解读,破解“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承担责任”的错误认知。何律师用亲身办理的青少年涉罪案例,告诉同学们:违法犯罪行为将留下案底,对个人升学、就业、政审及出国等方面均会产生直接影响,一时冲动将付出沉重的人生代价。
结合初一年级同学面临人际交往困惑的问题,何律师引导同学们学会尊重他人、友善相处、理性化解矛盾,杜绝以暴制暴、跟风起哄、旁观纵容等错误行为,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如果遇到校园欺凌等行为,应保留证据、及时告知家长老师、主动寻求学校和司法帮助、依法维权,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冷漠旁观者。宣讲结束后,现场邀请了数位同学分享学习体会。同学们结合自身感悟,畅谈了对法律知识、校园安全及自我保护的理解与收获,并表示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青年。
法治讲座进家校 携手护航少年成长
在官渡区第二中学,邀请到云南创蓝律师事务所高威律师,给学校初一年级学生家长带来一场以“科学沟通·温情陪伴”为主题的专题普法讲座,共计400余名家长到场参与。
高律师持有国家注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他紧扣初中阶段孩子青春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聚焦家长普遍关注的亲子沟通障碍、青春期叛逆引导、手机沉迷管控、厌学情绪疏导、家庭暴力规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等形式,从心理学和法律多角度分析,深入浅出剖析家庭教育中常见的沟通误区、行为短板与法律风险。
高律师提醒,家长对于青春期同学应学会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平等沟通,既要关注孩子学业成长,更要重视其心理健康与行为养成,坚决杜绝打骂、体罚、忽视等不当教育行为,守住家庭保护法治底线。针对家长现场提出的教育困惑,高律师逐一解答,提供专业、可操作的沟通技巧与法律建议,让法治知识真正贴近家长、融入家庭。讲座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戒毒所民警给各位家长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反诈等法律知识宣传册及宣传小礼品。
普法进校园 护航青春行
6月3日,组织矣六司法所邀请民定律师事务所罗星程律师,走进矣六实验学校,面向全校2000余名学生开展以“拒绝校园霸凌,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本次讲座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模式,线下组织部分学生现场听讲,同时投屏到各班教室,线上组织家长观看直播,同步参与法治课堂,打破时空限制,使法治教育从校园向社会与家庭延伸,最大化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实现家校法治共育。
罗律师结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选取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典型案例,讲解校园霸凌的常见表现形式、诱发原因以及严重危害。普及日常打闹与校园欺凌的行为边界,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校园霸凌行为对应的民事、刑事责任,让学生和家长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绝非“小事、玩笑”,而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违规违法行为。
此次“护苗沁童心”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学生法治素养,有效压实了家长监护责任,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官渡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护苗沁童心”校园普法工作,继续推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力量,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