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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小孩小学转学的求助
    来信时间:
    2026-08-25 15:46: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孩子现在上小学3年级,2026学年秋季开学要上4年级,之前由于工作原因孩子在嵩明县上小学,现原因我们夫妻工作调动原因,现我们夫妻均在昆明市官渡区工作和居住,孩子留守在老家,由老人照顾和看管,想让孩子从嵩明县转学到官渡区上小学,就近就读,方便管教和照顾孩子。该事宜从2024年起多次到周边几所学校(曙光小学幸福邻里校区、方旺小学等)、区教体局和社区咨询,社区让直接联系学校,学校门卫室均直接告知无空缺学位校领导要求不让进校,官渡区教体局门卫室听说是咨询转学事宜的也不让进门,给了个教体局电话,电话联系到区教体局后回复就是告诉我们自己先找学校。父母工作调动属于转学的合理、正当理由,且我和妻子均居住在官渡区金马街道幸福邻里小区,我们夫妻都有昆明市居住证,作为普通老百姓仅凭我们自己努力,根本找不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公立学校。作为家长,我不希望孩子再错过新学期转学的机会,再次成为留守儿童。现无奈我只能通过该渠道反应我们的入学需求,烦请领导帮助协调解决小孩转学事宜,感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受理时间:
    2026-09-02 16:19:28
    回复内容:
    岳兴朝同志: 您好!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办理转学的流程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转学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材料,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出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转入和转出学校及时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若孩子的户口在至官渡区,可按控辍保学要求保障到公办学校就读。 区教育体育局于2026年9月1日上午12:13致电您,告知相关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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