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
《官渡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借鉴北京、重庆、广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发展夜经济的先进经验,加快发展我区夜间经济,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市场繁荣,提升城市活力,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号)、《昆明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商务〔2020〕63号)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部署安排,根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按照“历史与现代并融、经济和文化并举、消费和旅游并进”的思路,充分依托官渡区资源特色,培育夜间经济发展载体,完善保障措施,提升管理水平,运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具有“文化特色鲜明、商业氛围浓厚、宾客流连忘返”的夜间经济聚集区,带动我区餐饮、娱乐、文化、购物、旅游、体育等行业不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对全区的消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全区建设成为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加快构建官渡区“4 3 2 1”产业发展体系,依托辖区重点商圈,展现夜间经济特色。按照提升改造夜间街区、形成亮点活动、创新推广新型业态的思路,策划实施夜游项目、打造夜间城市地标、培育便民生活商圈、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开发夜间打卡地等,重点以官渡古镇、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新亚洲体育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大都摩天购物中心、海乐城、王府井奥特莱斯滇池小镇、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等为主要区域,打造形成我区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区。同时,以打造“夜享官渡”为主题,不断丰富“夜购”“夜食”“夜娱”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完善夜间公共服务,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夜间经济活力,积极促进官渡区消费升级,基本形成功能完善、业态多样、管理规范、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主动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顺应居民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中的体验感和幸福感,增强官渡区夜间生活吸引力。
(二)坚持企业主体、商业化逻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夜间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多元投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夜间经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坚持创新供给、打造品牌。更加注重以创新供给引领夜间消费,以创新商业业态、商业模式、消费场景,激发辖区消费升级新动能,强化产业融合、市场共拓,打造夜间经济区域品牌。
(四)坚持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加强统筹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构建项目共推、主体互动、宣传互通的联动机制,在推动官渡区夜间经济发展中形成合力。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官渡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夜间经济各项工作任务。
组 长:周 燕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忠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江 涛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长
杨鹏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向 文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丹 区商投局局长
胡 纲 区发改局局长
徐汇旋 区文旅局局长
李环宇 区城管局局长
罗春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竞元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李明宽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梓诚 区财政局局长
李 雷 区卫健局局长
陈 浩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宗 强 区住建局局长
高 锋 区水务局局长
李 刚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云辉 区政务局局长
李治国 区交运局局长
王 锐 区科信局局长
关 俊 区统计局局长
施正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文祺 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杨爱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黄昌顺 关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小军 金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 彪 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 飞 吴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海韬 官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伟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福 六甲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明泽 矣六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灏羚 区国投公司董事长
赵元良 螺蛳湾综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江涛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商投局局长王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商投局副局长黄千芮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做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各项保障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夜间经济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责任人员自行接替,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官渡区发展夜间经济的宣传报道工作,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络直播、新媒体等方式,突出官渡区夜间经济特色亮点,邀请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夜间经济发展浓厚氛围,吸引消费群体、引导新消费习惯。
2.区商投局: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做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引入对夜间经济有专业策划运营能力的投资主体,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对接供电部门保障夜间经济区电力供应。
3.区发改局: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夜间经济区项目立项备案,指导项目及时入库。
4.区文旅局:指导夜间经济区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履行对辖区网吧和娱乐行业营业时间的监管。
5.区城管局:按照市、区工作部署逐步将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纳入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的年度重点工作,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规范设置店招店牌的业务指导。督促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主办方增加环卫配套设施,做好周边环境保洁、垃圾处理工作,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在符合《中共官渡区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官城管委办〔2020〕33号)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提供指导工作,主动服务,尽快为商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6.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7.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夜间经济区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
8.区应急管理局:统筹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道对夜间经济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区财政局:支持夜间经济区建设,适当给予政策资金保障。
10.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夜间经济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1.区自然资源局:对夜间经济区土地、规划提出指导意见。
12.区住建局:协调夜间经济区改造建设相关事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事宜。
13.区水务局:协调夜间经济区用水供应等相关工作。
14.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夜间经济区运营期间环境保护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好夜间经济区主办方做好环保备案,并完善污水收集排放设施,将污水统一收集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5.区政务局:指导夜间经济建设和管理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16.区交运局:协调市交运部门,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结合客流需求,适当延长节假日地铁线路末班车时间,适时增开和优化夜间公交线路,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
17.区科信局:协调三大运营商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区5G网络建设,指导夜间经济区数字化改造升级。
18.区统计局:指导夜间经济区主办方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19.区公安分局: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运营提供治安综合保障。
20.交警三大队:梳理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场情况,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保障街区周边交通秩序畅通。
21.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夜间经济区主办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各街道办事处: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晚20:00后至次日凌晨3:00,做好相关外摆管制,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配套进行规范。
23.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综合管理办公室:指导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开展夜间经济相关工作。
24.夜间经济区主办方: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负责夜间经济区建设工作,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维护经营秩序,做好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工作,负责街区道路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
五、重点任务
(一)提升打造夜间经济载体
1.提质夜间古镇特色街区。依托官渡古镇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及中国普洱茶中心暨普洱茶博物馆项目建设契机,进一步完善设施、调整业态、提升品质,在设施提升改造中融入“古渡口文化”,结合官渡地域文化故事形成建筑投影灯光秀,拓展普洱茶数字博物馆影响力,调整零售、餐饮、民宿等业态布局,提升业态品质,充分整合金刚塔文物古迹、乌铜走银非遗传承、云子围棋特色技艺、古渡梨园滇剧花灯、老字号官渡传统小吃、精品民宿聚集等优势特色资源,鼓励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1-2小时,结合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策划各类民俗文化展演、巡演、体验的特色节庆活动,同时延伸茶道、棋艺、禅修、汉服时装秀等活动内容,形成“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的网红打卡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区国投公司、区文旅局、区发改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2.打造夜间经济聚集区域。主要以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新亚洲体育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大都摩天购物中心、海乐城、王府井奥特莱斯滇池小镇、为重点区域,以昆明国际会展中心、银海清溪渡购物广场、云路中心、铭泰商业广场、银海尚御幸福广场为延伸区域,同时兼顾关上野生菌美食街、珥季路餐饮聚集区以及辖区有条件形成特色夜市的区域,鼓励夜间经济区主办方进一步完善设施、提升品质、调整业态、延长营业时间,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特点打造夜间促进消费活动、特色美食打卡活动、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夜间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引入深夜食堂、深夜影院、深夜书店、夜间小型动物园、文化市集、后备箱市集、运动公园、小型音乐节、驻场秀、实景演出、移动球场、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健身房等多种元素,创新思路打造官渡区“夜购”“夜食”“夜娱”新兴业态,提升大众夜经济消费体验。(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二)繁荣丰富夜间经济业态
1.夜享购物消费。鼓励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大都摩天购物中心、海乐城、王府井奥特莱斯滇池小镇等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在节假日、店庆日、双十一等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夜间专属折扣”等夜间促销活动,充分提升商业综合体购物环境和场景体验,调整功能配套和业务板块,注重品牌首店引入,提高消费供给品质,充分挖掘网红打卡元素,持续吸引大众消费。鼓励大型超市、社区菜店等推出夜间促销菜、特色菜,满足居民夜间购菜需求。(区商投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2.夜享特色美食。依托世纪金源、新亚洲体育城、官渡古镇、大都摩天、海乐城、野生菌美食街、珥季路、清溪渡太古.公园里美食街等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支持企业引入国内外品牌餐厅、知名酒吧,鼓励企业打造独具风格、环境友好的特色美食街,支持樟留焕、洪闸官渡姐妹园等昆明老字号店、特色美食店延时经营,充分挖掘官渡本地特色美食,制作“遇见唯美官渡美食打卡地图”,丰富“深夜食堂”品类,拓展夜间餐饮市场规模,满足消费者多种需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投局、区委宣传部、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3.夜享文化艺术。充分发挥云南省大剧院、滇池国际会展中心、新亚洲体育城等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歌舞剧、演唱会、音乐会、音乐节、慕尼黑啤酒节等活动效应;在官渡古镇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推进“云南说”小剧场、古渡梨园等本土戏曲、曲艺文化演艺项目,挖掘云子棋院、非遗技艺传承馆等夜间技艺学习项目;在芳华里推进夜间话剧、红色话剧展演;支持辖区省博物馆、省文学艺术馆、图书馆、书店书局、天文台等拓展夜间艺术展览、科普展览、主题讲座、读书分享、天文夜游等文化活动,拓展建设品牌书店、社区书吧、24小时自习室,鼓励培训机构在夜间推出语言、艺术、烘焙等课程,支持艺术家园古木枋等社区艺术空间组织开展插花、茶道、禅修等传统文化活动,加快推动印象・滇池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进度。(区文旅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国投公司、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4.夜享娱乐休闲。倡导积极健康的夜间娱乐方式,适当延长经营时间,依托新亚洲体育城片区、国际会展中心片区、世纪金源及大都摩天片区等娱乐聚集区,引导企业开展规范服务,推动我区娱乐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发挥好KTV、酒吧、影院、电竞等行业夜间带动作用,加大新兴娱乐项目的引进和培育,积极引入星级酒店、精品酒店、特色民宿,提升住宿品质,增强商旅游客住宿体验,配合市级做好双龙桥至得胜桥沿线盘龙江航道夜游项目打造。(区文旅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5.夜享体育健身。重点利用区内大型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的运动公园、健身场馆以及各类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瑜伽舞蹈、卡丁车的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资源开展夜间健身活动,整合海东湿地公园、西亮塘湿地公园、关上森林公园等区域健身路径,打造“运动夜游”、“公园夜游”,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24小时健身房、无人健身房,拓展引入攀岩馆、射箭馆、滑冰场、飞行体验馆等项目,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文体广场、商业中心空地等空闲资源,在夜间开展健身操、轮滑、街球、滑板、电子竞技等各类体育赛事和健身休闲活动,不断丰富体育健身消费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积极争取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会展活动。(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商投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六、支持措施
(一)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夜间经济培育力度。夜间经济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企业,对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区进行设施提升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进消费活动等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给予支持,区级财政按照年度制定的相关政策安排扶持资金给予运营管理主体适当补助,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扩大夜间经济发展的筹措途径,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区商投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二)包容审慎监管,适当放宽夜间外摆管制。对夜间经济建设和管理涉及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符合官渡区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等相关要求前提下,晚20:00后至次日凌晨3:00,适度放宽夜间经济区四至范围内的广告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
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条件,支持辖区商业综合体在红线范围内组织有品位、有文化、聚人气的精品夜市、后车厢市集等活动。(区城管局、区商投局牵头,区政务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三)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卫生安全管控能力。完善夜间经济区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厨余垃圾收集、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绿化亮化、公共卫生间等设施配置,完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治安防范等配套管理措施,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推广微型消防模式,加强安保联防联控,加强对重点夜间经济区域夜间巡控,及时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商投局、区住建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四)优化交通组织,整合夜间公交停车资源。协调市级交运部门,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未覆盖公交的夜间经济区增加线路设置,结合客流需求适当延长节假日地铁线路末班车时间,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夜间经济区的车辆调配,根据片区路网、动静态交通运行状况,依法利用城市道路等增加一批夜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国资车位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向市民免费开放。(区交通运输局、交警三大队牵头,区国投公司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五)净化消费环境,加强夜间诚信经营建设。鼓励夜间经济区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推动夜间经济区内大型超市、商场、购物中心、品牌连锁店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机制,完善落实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查处和信息披露,构建多元共治的夜间消费维权体系。(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投局、区发改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六)美化灯光造景,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根据实际需要,在充分评估基础上,对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加强亮化美化,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鼓励在官渡古镇等有条件的区域举办特色灯光秀,借助激光、投影、建筑照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提升夜间消费场所的辨识度和吸引力,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进一步放宽对夜间经营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简化有关审批手续。(区城管局牵头,区国投公司、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七)推动数字升级,拓展夜间消费服务空间。鼓励夜间经济区和商家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设立线上夜间经济专区、开展夜间经济直播等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实现食、购、娱产业融合,延长服务时间,拓展服务空间;推进全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展5G网络建设,构建多层次、全覆盖、智能、安全、融合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重点区域特别是夜间经济区免费WIFI覆盖率,提升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区科信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商投局、属地街道配合,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官渡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街道共同参与,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夜间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加强协调对接、配合联动,围绕行政审批、政策扶持、困难协调等方面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加快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培育辖区经济新增长点。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以及“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唯美官渡”、“投资官渡”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辖区夜间经济亮点区域的宣传,突出官渡特色、官渡亮点,制作“遇见唯美官渡热力打卡地图”向市民发布,提高大众关注度、参与度,为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和消费升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