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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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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统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官渡区统计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系列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20 16:50:38 信息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

    2023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区统计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利益。”重要指示精神和官渡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各项安排部署,按照“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了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一、组织专题学习

    5月19日,区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简要学习,并全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同时,也对全局干部职工下一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由区统计局党组书记杨水平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在岗干部职工30余人参加了学习。会上,杨书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简要讲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概述了《民法典》主要内容及关注重点等,并告诫全局干部职工: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大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一定要掌握一些基本性内容,依法开展工作,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杨书记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区普法办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积极参与主题宣传活动,抽出时间收听收看“掌上春城”、《普法进行时》、《法治昆明》等主题宣传视频节目;要积极参加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云南广播电视台“七彩云端”APP开展的“普法强基”云南2023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答题活动,并及时报送相关截图、信息,局执法监督科做好相关记录。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扩大民法典的覆盖面和民众知晓度。

    他强调:各位领导、各科室在走访企业、基层调研时,要联系工作实际,见缝插针开展《民法典》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的宣传,普及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二、积极参加社区大党委工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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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统计局党支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职责,主动融入金刚社区建设,推动“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5月19日,区统计局党支部在金刚社区大党委活动现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向金刚社区居民和商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放宣传资料240余份,营造了宣传民法典、解答法律疑难,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组织参与“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答题活动

    按照区普法办安排部署,自5月12日起,区统计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 2023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并要求以答题截图报送局执法监督科。目前全局干部职工人均参与答题活动1次。

    四、利用微博、微信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区统计局利用机关微博和干部职工的微信积极开展了民法典相关文章及链接的宣传。

    五、组织收看昆明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节目

    5月26日下午,区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掌上春城”平台制作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一起走进‘民’与‘法’之间那些事”)直播节目。5月27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行观看“普法进行时”和“法制昆明”两个电视节目。各节目均采用了“以案说法”的宣讲形式,主要对民法典里的物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贴近大众生活的部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针对性、实效性非常强

    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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